我市住房保障申请“门槛”再度降低
来源:宜兴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 2018-06-11 11:22:19
5月31日,市政府正式发布了《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》(宜政发[2018]77号),文件对申请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、经济适用住房和保障性限价商品房保障标准进行了调整,降低准入门槛,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,更好地解决我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。
5月31日,市政府正式发布了《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》(宜政发[2018]77号),文件对申请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、经济适用住房和保障性限价商品房保障标准进行了调整,降低准入门槛,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,更好地解决我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。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保障性住房申请从6月1日起执行新准入条件。
自2010年以来,市住房局几乎每年都会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,对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准入门槛进行相应“放宽”,有效扩大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。在新发布的《通知》中,低收入标准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的50%来确定,从1800元每人/月调整至2100元每人/月;中等偏下收入标准,是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的80%来确定的,从2900元每人/月调整至今年的3300元每人/月;中等偏上收入标准从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5400元以下,调整为6200元以下。(蒋益新/文、图)
相关阅读
·《宜兴市城市总体规划(2017-2035)》(草案)公示公告
2018/06/26- 2018/06/26
·未来宜兴一核双城、一轴两廊、多点一区,看看你家在哪个区域?
2018/06/11- 2018/06/11
- 2018/06/08
- 2018/06/08
·宜兴物业服务收费有了新标准!电梯费、装修垃圾清运费、空置房物业费……都有明确规定!
2018/06/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