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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需要提取单

2017-12-21 15:28:5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从本月13日起,我市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,将不再需要提供提取申请单。

据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的数据显示,目前,我市共有近6000个单位为20万左右职工缴存过住房公积金。以购房支取为例,以前职工在办理该项公积金提取业务时,除了提供购房备案合同、发票、身份证及银行卡,还需提供由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。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,提高中心工作效能和便民服务水平,自11月13日起,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,不再需要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《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(新职工住房补贴)提取申请单》,其他提取条件不变。

需注意的是,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的,包括离退休提取,非无锡籍职工离开本市提取,40、45失业人员提取,死亡提取等,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先由缴存单位办理封存手续后,才能办理销户提取手续。有需要的市民,可关注微信公众号“无锡公积金”,查询自己的身份证号码、姓名等信息是否齐全、正确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状态是否为封存。